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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們宋家小倆口結婚也都滿二年了
不過咧,在台灣可都是男未婚女未嫁
WHY? 因為沒登記呀!!

原本不打算登記的...因為之前登記了似乎也沒什麼好康的
但今年台灣國稅局發恩大改政策
除了夫妻合併申報稅有少一點外
依照人蔘今年大概也不會在台灣待超過180天的情況下
(意思是宋家莊沒事每個月都要交20趴的稅給台灣這沒什麼用的政府)
所以,最近咱們決定去登記一下,這樣明年就可以退稅!!

上網找了資料東看西看大家講的都不太一樣...
乾脆直接打去問美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比較快~
上回知道在美中結婚的歸
芝加哥分局
所以這直接算好時差打去問
美國的結婚証書只能由美國當地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認証
真是有夠麻煩!!!!!
anyways,東西得寄回去認証需要:
1. 美國結婚証書正本 (要是county發的那種哦~)
2. 結婚証書中譯版 (豆子格式是照英文的直接翻成中文 *)
3. 兩個人的護照影本
4. 文件証明申請書 (
官網下載)
5. 申請費美金匯票money order US$45+EMS郵資US$27.95 (也可以寄便宜一點的priority mail $12.95,但沒保險也沒tracking...)
6. 台灣郵件地址 (雖然申請書上有填寫了,但辦事員特別叫我再寫一張note)

*辦事員說中文版上頭要寫上人蔘的中文名字,等拿回台灣登記時會再寫一張申明書說他是要用這個中文名字
(如果外藉人士跟台灣另一半都會回台灣一起登記,記得不要在國外就花US$15弄一張中文名申明書哦!)

以上通通準備好再寄到:
駐芝加哥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
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Chicago
Two Prudential Plaza 180 N. Stetson Ave., 57&58 FL Chicago, IL 60601 USA

TEL:1-312-616-0100 文件驗證分機302
Monday-Friday 9AM-5PM

辦事員說都沒問題的話基本上都是二個工作天
所以如果來回都寄express,應該是一週半內會收到


等收到後要去台灣戶証事務所登記時豆子再來跟大家分享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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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蔘太豆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